Ling-Cohan 大法官是第一位被任命为纽约州上诉法庭法官的亚裔女性,并于 2002 年成为第一位当选为最高法院法官的亚裔女性。1995 年,Ling-Cohan 大法官从唐人街选区当选为纽约市民事法院法官,这在该社区尚属首次。2005 年,比美国最高法院早十年,她成为该州第一位在赫尔南德斯诉罗伯斯案(Hernandez v. Robles)中支持婚姻平等的初审法官。在她的职业生涯中,她为数百名不同的实习生提供了机会,其中既有初中生,也有法学毕业生。他们中的很多人现在都在法院系统工作。

Ling-Cohan 大法官曾任法学教授、法律事务管理律师和总检察长助理,1976 年以最优异的成绩获得布鲁克林学院文学学士学位,1979 年获得纽约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Ling-Cohan 大法官是亚裔美国人律师协会(Asian American Bar Association)、法院亚裔雇员组织翡翠理事会(Jade Council)和纽约亚裔妇女中心(New York Asian Women's Center)的创始成员,后者是纽约市第一个专注于预防亚裔社区家庭暴力的组织。

她曾在纽约州律师协会代表院、首席法官司法咨询委员会任职,目前在纽约市律师协会国际事务委员会、纽约州律师协会争议解决分会任职,并担任富兰克林-威廉姆斯司法委员会委员。

最近,纽约法院历史学会就她开拓性的职业生涯对她进行了采访。她被《国家法律杂志》(National Law Journal)评为 "杰出女律师 "之一,被《纽约邮报》(New York Post)提名为 "城市最佳自由奖"(Best of the City Liberty Award)决赛入围者,被全美亚太律师协会(National Asian Pacific Bar Association)授予 "妇女领袖奖"(Women's Leadership Award),并因其对纽约市的服务以及对移民和非英语人士权利的倡导而被布鲁克林学院(Brooklyn College)授予 "杰出校友奖"(Distinguished Alumna Aw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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